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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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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20 年,活动将继续提供全省各级各类实习岗位,进一步引导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二、活动主题
       青春逐梦·拥抱未来
三、活动对象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0 年“逐梦计划”活动主要面向成都大学川籍学生,并根据现长期居住地情况进行报名。
四、活动平台
       活动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进行,所有岗位均通过“逐梦计划”平台公布,由学生和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岗位和对象。活动于6月至9月集中开展,平台全年开放,9 月以后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五、推进步骤
(一)线上注册(2020年6月至7月)。大力宣传,鼓励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注册。
(二)岗位发布(2020年7月底前)。各用人单位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在线发布实习岗位,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2020年7月底前)。学生登陆“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确定实习对象。
(四)上岗实习(2020年7月至9月)。双选成功,双方达成最终实习意向后,实习学生方能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实习单位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五)实习鉴定(2020年8月至9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学校团委保留的实习鉴定材料请参与实习同学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04校青协办公室)。
(六)活动总结(2020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开展情况,评选先进典型。
六、注意事项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要将站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大学生就业的高度,将“逐梦计划”纳入大学生就业服务总体安排, 广泛宣传“逐梦计划”活动内容,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
     (二)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严肃、诚信填报选择岗位。对于双选成功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需要个人提交书面说明、由辅导员同意(签字)、校院团委确认(盖章)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
     (三)重视安全教育。疫情期间,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实习学生切实遵守用人单位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工作。对参与“逐梦计划”的同学进行定期的回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强化管理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实习管理,在活动期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积极协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形成岗位的长期对接渠道,助力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局。

 

附件:

1、逐梦计划平台二维码.docx

2、2020年逐梦计划操作手册(学生版).doc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附件1:2020年逐梦计划操作手册(学生版).doc  (324.92k)[下载]
附件2:逐梦计划平台二维码.docx  (87.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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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