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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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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讲述2019四川警察故事”主题宣传活动安排部署及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三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

二、参加对象

       在校学生

三、组织单位

 成都大学团委

四、征文时间

2019年11月10日—11月19日

五、征文要求

1、作品内容紧紧围绕“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开展,通过青年学生对眼中的、身边的人民警察描述,全景式纪实性展现四川公安警察故事,让更多人关注人民警察这个群体,感受人民公安的职业使命和“警察蜀黍”的酸甜苦辣,更好的传递四川公安正能量。题目不限,内容健康向上。

2、参赛作品题材为记叙文、散文、小小说等。文字篇幅500-3000字左右。

3、稿件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人务必认真填写《四川省第三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信息登记表(二)》(见附件),没有填写信息登记表的,不参与评奖。

六 、投稿方式

1、本次征文活动以电子档投稿,电子档投稿邮箱: 1653488606@qq.com,联系人:冉玲玲。

2、电子档格式为:标题,黑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电子档命名为:学院—专业—姓名—题目。电子档需在文章后注明学院专业年级、作者姓名、学号、电话、QQ便于联系。

学校将择优选送活动主办方参与评选。其中记叙文、散文、小小说三类体裁各设公安民(辅)警及家属、在校大学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作品奖5名。获奖作品将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公安、教育系统自媒体刊发。

 

附件:四川省第三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信息登记表(二).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10日

 

附件:四川省第三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信息登记表(二).docx  (13.45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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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