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2018年10月至11月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三、遴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总支)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总支)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1.校内创建(2018年11月底前):校团委将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推荐比例不得高于10%,拟推荐基层团支部须填写《“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见附件1)和《“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并制作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同时于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上表格和材料报至校团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校团委将采取集中评审等形式进行遴选,择优推荐3到5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校内进行公示)至团省委学校部。
2.省级和全国遴选(2018年12月份):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遴选,届时将通知各候选集体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网络申报。团中央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活力团支部”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并进行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充分重视。请各院团委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及时准确通知本院全体团支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推荐优秀团支部参加校内遴选活动。
2.深入挖掘,突出主题。各团支部制作的新媒体作品须为原创,内容主要反映自“活力提升”工程开展以来,团支部在提升组织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团员参与活力和宣传展示活力等四个方面的特色成果和经验做法,既可全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整体创建成果,也可以特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突出方面和典型特色。作品可分为微视频类、H5页面类和图文综合类。微视频类作品使用flv格式,视频长度4-8分钟,上传至“腾讯视频”网站。H5页面类作品基于H5网页技术,包括“云来”“兔展”“易企秀”等新媒体软件设计的产品,作品长度为10-20幅页面。图文综合类作品可包括漫画、书画、摄影、海报等,文体适合网络新媒体的语境语感,文字内容和配图和谐一致,以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发布,图片去水印。新媒体作品链接在申报表中一并报送。
3.扎实推进,营造氛围。各院团委要以此次创建遴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落实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精神,积极营造活力十足、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全力推动共青团改革攻坚。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
单福川 13982863907 罗文艺 13350753289
杨雪艺 17396224041 鲜梦圆 17380041652
附件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docx
附件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附件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docx (20.99k)
[下载] 附件2:附件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docx (17.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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