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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会实践通知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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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结合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主题,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

二、社会实践内容

   参见《成都大学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6)。

   三、社会实践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其中,本科2016、2017级和专科2017级学生社会实践为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

四、社会实践形式与成果要求

(一)社会实践形式

社会实践采取项目制,分为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1《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二)社会实践成果要求

社会实践完成后,团队成员应及时填写《社会实践日志》,并以团队为单位提交一篇符合规范要求的社会实践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5《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及规范要求》。

五、2018年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在近期根据学校社会实践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单位社会实践的内容与计划。同时,按照《成都大学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指南》(附件6),申报校级、院级和自选实践项目。对学生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体验类项目,可由学生所在学院以院级项目名义申报。

   (二)各学院确定学院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于6月12日下午5点前报至校团委刘超老师处(联系方式:84616132);6月12日前,各学院落实学生骨干集中培训时间与地点,并将培训安排的信息报至校团委刘超老师处(联系方式:84616132);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报告评阅教师就社会实践课题设计、实践方案编制、社会调查开展和实践报告写作等问题对学生进行集中培训,现场解答学生的各种疑问。

(三)各学院在16周周五即6月22日下午12点前,将校级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见附件2)一式三份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4-2办公室(联系人:龚锐1838254168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xrenzheng@163.com。各社会实践项目宣传报备负责人于6月22日19:30在综合楼A123进行网络报备与宣传培训。

(四)院级和自选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院级(自选)项目申报表》(附件3),交由各学院学工办审批存档。各学院在6月30日前,将《院级及自选项目汇总表》(附件4)送至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涂利老师处备案(地点:6教6226)。

(五)17周周二即6月26日下午,举行校级项目评审会。

(六)7月14日—8月20日,各实践团队按照实施计划和方案认真开展实践活动,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七)8月31日前,各实践团队将实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各学院;校级实践团队将校级项目实践报告的纸质版(一式六份)以及电子版交校团委304-2;第一周内(9月3日—9月9日),各学院完成对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实施过程成绩的评阅工作,并将纸质报告交给政治学院评阅教师;第二周内(9月10日—16日),政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联络教师(评阅教师)完成对院级项目和学生自选项目实践报告成绩的评阅工作,并推荐优秀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9月15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2018年度社会实践工作总结送至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6教6226;联系人:涂利老师;电话:84616068)。

(八)9月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月。学校将通过项目评审、成果展示、评优表彰、实践教学现场工作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交流分享、宣传展示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2018年社会实践工作进程安排表.docx


 

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2018年6月6日   


附件:2018年社会实践工作进程安排表.docx  (15.29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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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