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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爱成都•我的成都印象”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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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引导青年学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上来,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市属高校开展“我爱成都 我的成都印象”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爱成都•我的成都印象”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以“我爱成都·我的成都印象”为主题,重点围绕繁荣城市文化,推动传播、传承、创新成都古蜀文化和现代文明,引导青年学生主动融入成都,感受成都文化、唤醒成都记忆、投身成都发展、践行成都精神,树立“个人成才与城市发展紧密相连”成长意识,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作品征集和展示时间

       4月10日—5月5日,作品收集和评审;

       5月8日—5月12日,优秀作品展示阶段, 遴选优秀作品开展巡展。

       三、参赛要求

       1.主题文艺作品征集以“我爱成都·我的成都印象”为主题,征集类型为绘画、书法、海报设计与摄影,围绕成都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古迹、人文景观、标志性建筑、群众生活、传统美食 等为背景开展创作。

       2.参赛作品由作者本人创作,创作时间不作限制,须围绕主题进行创作,不得借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作退赛处理。

       3.参赛作品达到一定的创作水平将授予相应的奖项和奖金,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报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规则。

 

QQ截图20170413134048.jpg

 

 

       四、作品展示方式

       绘画作品以画架布展的方式展示;海报设计(平面设计) 作品以展板布展方式展示;摄影作品以展板布展方式展示。

       五、作品及创作故事相关要求

       1.绘画、书法作品要求:作品内容积极健康,符合主题;需为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x78cm);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作品不用装裱,在背面注明作者、所在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用铅笔书写);每人限报2项作品;报送作品须同时报送作品电子图片(图片不低于4M,JPG格式),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


       2.设计作品要求:作品内容积极健康,符合主题;设计作品为平面设计;每人限报2项作品;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作品所用网络素材不得超过30%;报送作品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文件包含源文件+JPG(分辨率达到300dpi),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

      3.摄影作品要求:摄影内容积极健康,符合主题,风景、人物、纪实均可;摄影器材限相机;每人限报2项作品,单张照或组照,其中组图(每组不超过4幅,需表明顺序号)为一项作品;单张照和组图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报送作品须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 格式,分辨率达到 300dpi),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


       4.作品创作故事的要求:绘画、书法、海报设计、摄影均须提交作品创作故事,作品创作故事须为原创,与上报作品相对应;每篇作品创作故事不超过300字(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作品创作故事用word 编辑、A4纸型,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正文用方正仿宋简体3号,行间距为29.5;报送作品创作故事以电子材料形式与作品电子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5.作品及作品创作故事选送要求:由各学院分团委汇总于5月5日前统一报送主题文艺作品及作品创作故事,原则上不接受单独报名;文件夹命名方式:xx 学院+“我的成都印象”实物作品寄送至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204;作品联系人:朱清钰:18113194623,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93369462@qq.com。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美术与影视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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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