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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习生评选认定的通知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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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深化“逐梦计划”品牌影响力和工作实效,现就开展2021年“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习生评选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实习生:9月30日前完成2021年“逐梦计划”暑期集中实习的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

2.遵守实习单位管理规定,积极承担实习任务,圆满完成实习工作,实习期20天以上;

3.认真撰写提交实习风采、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配合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4.9月30日前完成实习,实习单位出具合格实习鉴定。

三、评选方式

由校团委通知,以学院为整体,学生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各项参评资料,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单位报送优秀实习生。

四、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逐梦计划实习大学生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10月底学校向上级单位推荐优秀实习生。11月省项目办组织开展评审认定;12月确定优秀实习生名单并发放证书牌匾。

联系人:王兴兰,18281396186

邮  箱shsjqx1@163.com

 

附件1 2021“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评分标准.docx 

附件2 2021“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评选申请表.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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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