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深化“逐梦计划”品牌影响力和工作实效,现就开展2021年“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习生评选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实习生:9月30日前完成2021年“逐梦计划”暑期集中实习的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
2.遵守实习单位管理规定,积极承担实习任务,圆满完成实习工作,实习期20天以上;
3.认真撰写提交实习风采、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配合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4.9月30日前完成实习,实习单位出具合格实习鉴定。
三、评选方式
由校团委通知,以学院为整体,学生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各项参评资料,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单位报送优秀实习生。
四、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逐梦计划实习大学生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10月底学校向上级单位推荐优秀实习生。11月省项目办组织开展评审认定;12月确定优秀实习生名单并发放证书牌匾。
联系人:王兴兰,18281396186
邮 箱shsjqx1@163.com
附件1 2021“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评分标准.docx
附件2 2021“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评选申请表.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