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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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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重要要求,扎实做好青年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活动对象

成都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活动方式

主要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寒假及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针对乡村振兴工作,在“逐梦计划”平台设立“乡村振兴实习”专项,募集并发布100个行政村“暑期乡村振兴专岗”实习岗位,供有意向的大学生、行政村进行双向选择。针对“省校战略合作”,在“逐梦计划”平台设立“省校合作实习”专项,联合省人才办与省外战略合作高校进行对接,积极发动相关高校学生报名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

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遵守用人地及单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五、推进步骤

(一)学生注册(即日起开展)大力宣传,鼓励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注册。

(二)岗位发布(6月上旬前)各用人单位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实习岗位内容、数量、实习时间及有关要求,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6月至7月)学生登陆“逐梦计划”平台, 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每人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四)集中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实习单位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五)实习鉴定(9月至10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学校团委留存份于活动后交于学生活动中心304(校青协办公室))。

(六)总结评优(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开展情况,评选2022年“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基地并颁发证书等。

(七)全年持续推动。全年除暑期集中实习以外的时间,当地用人单位及团组织按岗位开发要求,结合实际需要,会继续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提供实习机会。

六、注意事项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逐梦计划”活动内容,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

(二)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严肃、诚信填报选择岗位。对于双选成功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及时向用人单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重视安全教育。疫情期间,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实习学生切实遵守用人单位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工作。对参与“逐梦计划”的同学进行定期的回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强化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实习管理,在实习期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协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形成岗位的长期对接渠道,助力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局。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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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