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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作品校内征集评选的通知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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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全校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开展校内艺术作品评选,并按照规定择优选送作品参加省级评审和现场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学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在华留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四、艺术作品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 15 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五、作品格式要求

(一)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见附件1)。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二)学校与教育厅对省级展演活动获奖作品有权在共享平台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在集中展示后1月内可联系团委予以退还,过期未联系视为同意主办、承办单位自行处理安排。通过组委会评选并报送教育部参评的优秀作品,按照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三)参展人员需对所有报送作品拥有完整版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报送艺术作品时,要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六、评奖办法

作品征集完毕后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审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于优秀作品将推选参与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七、报送方式

(一)6月20日前,将《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名表》(附件1)和艺术作品实物提交至校团委文化艺术部(学生活动中心309室),并将报名表和作品数码照片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87575832@qq.com(邮箱主题为作品类别+作品名+姓名)。

(二)6月中旬学校将进行集中评审,并予以公示。

(三)联系人:尚建业84616289;蒋静19983416659


附件 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名表.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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